“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在社会的暗角,总有一些不公与伤痛悄然滋生,而那些勇敢站出来维权的人,就像黑暗中的一束光,照亮了正义前行的道路。9月23日,全国首例性侵被认定工伤的女子崔丽丽,与其前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第二法庭一审开庭,这场备受瞩目的庭审,背后是一个女性在职场中遭遇性侵后的艰难维权之路。
时间回溯到2023年9月23日,杭州某公司销售总监崔丽丽,在一次商务宴请中不幸醉酒,被老板王某抱回酒店房间后实施了性侵。这突如其来的噩梦,让崔丽丽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但她没有选择沉默,而是勇敢地报了案。经过半年的艰难调查,王某最终因强奸罪被判四年。然而,命运的打击并未就此停止,崔丽丽因此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身心遭受重创,更令人心寒的是,公司还以“旷工”为由将她开除,未给予任何工伤待遇。
“我必须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崔丽丽没有被困难打倒,她毅然决然地开启了工伤认定维权之路。这一路,充满了艰辛与挑战,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2024年12月2日,崔丽丽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她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这本该是一个令人欣慰的结果,可公司却不服工伤认定,于2025年1月提起了行政诉讼。好在同年7月,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崔丽丽所受伤害为工伤。本以为事情就此有了转机,没想到8月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却又在这次劳动争议案中与崔丽丽对簿公堂。
庭审当天,崔丽丽穿着被性侵当日的衣服前往法庭。她坚定地说:“遭受性侵与穿什么样的衣服无关。两年前的衣服见证了我的耻辱,现在变成了我的战袍。”这份勇气和决心,让人动容。在庭审过程中,崔丽丽基本没怎么说话,主要是作为代理人的丈夫和朋友在发表意见。她提到,前公司换了代理律师,还没有派代表出席庭审。他们准备了200多页的证据,对方也提供了一些新证据,比如她在工伤期间休假的规章制度。法官要求被告方提交之前的休假制度,庭审主要争议在于停工留薪的金额和休假问题。被告方表示尊重法院意见,并承认未发放过停工留薪期工资。
崔丽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认定工伤过程很艰难,胜诉希望也不大,但考虑到经济压力,她决定自己打官司。她要求前公司赔偿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未发放的加班费、带薪年休假、未休假工资等共计约200万元,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外,她还追加诉讼请求,要求前公司支付今年2月至9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近50万元。
这场官司,不仅仅是崔丽丽个人的维权之战,更是对职场性侵这一社会问题的有力抗争。它让我们看到了职场性侵受害者在面对伤害和不公时,如何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职场安全、女性权益保护等问题的深刻思考。
在这个法治社会,每个人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利益。崔丽丽的遭遇让我们痛心,但她的勇敢和坚持又让我们看到了希望。那么,对于职场性侵这一现象,你有什么看法呢?当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你会选择像崔丽丽一样勇敢维权吗?快来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吧!#女高管被性侵追偿案未当庭宣判#作者声明:作品含AI生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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