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化名为黄波 发表于 昨天 15:15

天天都应是“315”

每年一到3月15日,广大吃瓜群众都早早地等在电视屏幕前,看又有哪个地方的什么企业被曝光,各地政府有关部门也非常紧张,随时做好本地企业一旦被曝光后的查处、整改和新闻发布等各项准备。等到晚会一开始,伴随着一件件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被曝光,广大群众在吃惊、愤怒之余,也对政府加强监管,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有了新的期待。
每年有这么一天集中曝光一批这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案件毫无疑问是一件好事。不过,这里还是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这个晚会上被曝光的案件有不少其实是早已发现的问题,现在的媒体如此发达,为什么不能一发现之后立即进行曝光?如果仅仅是为了在节目当中制造出一种轰动效应,这多少有点本末倒置了,因为这个节目本身是服从和服务于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个中心目标的,如果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就应当是发现问题后在第一时间随时曝光,督促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立整改,避免消费者还要继续受伤害,一直等到这个晚会举办才能结束受伤害的噩运。这种“攒够了一堆一块曝光”的模式,多少有一点让受伤害的消费者为这台“315晚会”的节目效果服务的感觉,总让人心里不太舒服。
你可以说,其实现在包括网络在内的各种媒体对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曝光也不仅限于3月15日这一天,平时我们也经常能够看到类似的报道。这话说得完全正确,那就让我们的媒体每天都是“315”吧,只要遇到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就马上报道,并且让记者进行追踪调查,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扼杀在“起于青萍之末”的苗头状态。
有人可能会担心,如果每天这么“零敲碎打”地进行报道,人们尤其是政府监管部门是否会感到“疲塌”和厌倦,从而失去像如今一年一度晚会这样的关注度,相应地,由于关注度下降,对不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也有可能随之变小。这种担心有一定的道理,尤其是在当前信息来源众多、数量庞大的背景下,每个新闻热点的持续时间基本上到不了一周,随着人们关注度的下降,很多事情都会变成“烂尾新闻”,当一旦这件事情不再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后,各方力量很容易上下其手,很有可能就让一件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我觉得,今后的“315晚会”完全可以换一种举办方法,将年度性曝光与日常曝光结合起来。权威部门可以在媒体上就开设一个“天天315”这样的栏目,在这个栏目当中,对于消费者举报或者记者调查发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就曝光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到了3月15日这一天,一方面可以把当天本来就准备曝光的案例公之于众,另一方面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对上一年度的所有曝光案件进行汇总统计和回头看,让全国百姓知道哪个地方和行业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灾区”,给他们“亮起黄牌”,同时专门曝光那些“烂尾”了的事件,以及整改后又死灰复燃的问题,并且通过调查深究这些“烂尾”和“死灰复燃”背后的幕后交易,让所有的问题都能给百姓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交代,最大限度地杜绝类似问题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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