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开奔驰撞死男子,一个细节爆作案动机,知情者透露更多内幕
文丨律明则已
编辑丨律明则已
6月28日,宁波某开奔驰的女司机开车将一男子撞倒在地后,反复在他身上碾压四五次才罢休,男子死亡,女司机弃车而逃。
二人之间有仇吗?女司机为何如此心狠置人于死地?
据现场监控和路人视频可以看到,在墙角站着一名男子,正在和车里的女司机争论着什么,大家本以为是单纯的吵架,下一秒女司机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车向男子撞去。
男子显然没有预料到,他来不及躲闪就瘫倒在地,此时女司机似乎觉得不解气,将车向后到了一点又向前开去,男子因疼痛在地上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再次经历了碾压。
就这样反复撞了四五次,车前盖都被撞起来了,女司机这才罢休,随后弃车逃跑,一旁的路人被她的操作吓懵了,回过神后赶紧合力把汽车挪开,将男子捞了出来。
男子遭受了重大创伤已经昏迷不醒,因惨伤严重医生竭尽全力也没能将他从死神的手里夺回,没过多久就一命呜呼了。
女司机没逃多久就被警方逮捕,她撞人的视频被发布在了网上,瞬间引起轩然大波,众人愤怒在法治社会下还有如此恶劣行为。
有目击网友爆料,二人并不认识,只是因为开车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刮擦,两人都觉的是对方行驶不当的原因,理论不通便升级为争吵。
女司机争执不过,又不愿落得下风,气愤的情绪充斥着头脑,此时她已经失去了理智,便开车将男子撞死,最终由于一场争吵而造成一人惨死的局面。
还有网友爆料,二人是夫妻关系,感情不如往日,矛盾累积多年,这次在菜市场周围爆发。还有人猜测可能是男方找了小三,被女司机发现了,一气之下便做出了如此不理智的行为。
面对众多爆料和猜测,大家也不知是到底是真是假,还是等待警方公布的真实犯罪原因吧。
但不管二人是否认识,或是有什么财产情感类的纠纷,这都不能成为女司机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男子施行暴力行为的理由。
女司机此等恶劣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法治社会下,她依旧知法犯法,对男子进行多次撞击和碾压,无畏惧法律此等胆大包天的行为,另一旁路人不寒而颤。
近期山东还发生了男子在大马路上多次碾压妻子的事件,起因是二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了意见不合的情况,男子便开车将妻子撞倒在地,并从她身上碾压了过去。
期间妻子强忍疼痛站起来想要逃离现场,男子见状下车将妻子再次拖拽回原地,回到车里又一次对她进行了碾压。
碾压次数高达10多次,中途还下车看看妻子有没有死亡,面对路人的大声呵斥,他也不管不顾,随后警察将他当场逮捕,妻子早已没了生命特征,命丧当场。
成都某女子在结婚两年期间遭受丈夫家暴行为高达16次,期间多次想离婚都被丈夫以暴力行为制止,最后一次对她进行家暴,是在某家酒店。
在房间中丈夫对她进行了长时间的殴打,并且还在她非自愿的情况下强迫她与他发生了关系,最终女方体内多处损伤,新病旧病同时发作,承受了极大痛苦。
二人虽是夫妻关系,丈夫却在婚后暴露自己本性,不仅脾气大,还爱使用暴力,妻子要被迫承受他的这些恶劣行为,如若反抗,等待她的便是更加用力的拳头。
丈夫俨然没有把妻子当做一个独立的人去看待,他将妻子作为自己的玩偶,开心时就逗她玩玩,不开心时便将自己的怒气全部发泄在她一人身上。
近几年,此类事情层出不穷,难免让人质疑,这些人的精神状态到底怎么了,一个个成年人再不懂法也应该知道不能杀人或伤害人吧。
一点纠纷就杀人,这些犯罪分子的心理承受能力未免也太小了点,仅仅是因为一点口角,受害人就要付出性命,真是令人惋惜。
现如今大家不管是学业还是工作方面,都会有或大或小的压力,完全可以通过跑步看书旅游等多种方式缓解自身压力,压力大心情不好可以理解,但万万不可通过伤害他人去平息自己的怒火。
一条人命在这些人眼里过于渺小,他们仿佛不在意面前站着的鲜活的生命,活在由自己主导的世界中,幻想自己是老大,随意杀人。
在现实世界里,我们不仅被法律所庇佑,也要遵从法律,每个人都不可能置身于法律以外的地方,只要违法,不管跑到天涯海角,最终都会被警方抓捕,承受你所犯下的过错。
法律存在就一定有他的道理,无视法律和知法犯法,便一定会付出相应的代价,可即使这些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那些无辜的生命由于他们恶劣行为却永远离开了人世间,与亲人阴阳两隔。
白天还在有说有笑的人,晚上家人就接到了他已经逝世的消息,这突如其来的重磅一击,使得亲人不敢相信,也久久不能缓神。
那些犯罪分子在伤害他人时,可曾想过这些事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难道不会害怕吗?
故意杀人后,日日夜夜的晚上,他们真的能安稳入睡吗,心里会不会产生一丝丝愧疚?
这些都不重要,不管他们愧不愧疚,死去的受害人都回不来了,这些坏人自己心情不好、脾气暴躁,却要受害人来承担这些伤痛,在如花的年纪永远离开了人世。
电视中的普法栏目,手机里的新闻,在如今网络发达的时代,很少有人会一点都不懂法,不必用自己是酒后,或被怒气冲昏了的头脑等理由去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
就连现在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打人是不对的,这些成年人难道还不如一个小孩子懂得多吗?明明知道对他人进行殴打等行为是不对的,还要一错再错。
真正面对警方的抓捕和法律的制裁时,又拼命对法官诉说自己的后悔之情,这些犯罪分子是真的后悔伤害别人了吗?是因怕坐牢而后悔的人大有人在。
伤害他人时觉得很解气,认为自己很厉害,面对判刑和枪毙时又被吓得泪流满面、双腿发抖,不可一世的形象只出现在对待弱者时。
欺软怕硬的性格,也预示着这些犯罪分子的未来会在牢房里度过。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不要欺负那些你觉得弱小的人,现代社会并不能以以大欺小为荣。
而那些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将会付出很长时间的代价去改过自新,而那些被伤害的人的家人,将用一辈子去治愈失去至亲的痛苦。
这些无妄之灾本不该他们来承担,将自己的痛苦强加在受害者身上实在不该,希望各位都能严格要求自身,管控好自己的情绪,不要将愤怒强加在他人身上。
拒绝任何暴力行为,杜绝此类事情发生,不管做任何事时,要警惕每一个身边有暴力倾向的人,不要与他们产生过多的口角,非必要不靠近,给自己人身安全多些保障。
尽量避免为了争一时的输赢,万一对方是具有暴力行为的人,造成不可扭转的局面,那就后悔莫及了。
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给每个人提供保障,也是告诉大家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如今和平年代,并不是某些人想怎样就怎样。
向此次案件中的女子如此冲动行为,他将男子反复碾压死亡,短时间很是解气,之后的日子,他不仅要赔偿受害者巨额抚恤金,还要对自己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别人对她的印象也都会变成是一个杀人犯。
而男子将妻子碾压致死,他只记得当时的争吵,忘却了平日里妻子对他和这个家庭的付出,妻子每日会在他下班后做好热腾腾的饭菜等他回家,刚开始他可能还很感动,时间久了就习以为常。
将妻子所有默默付出的行为都抛之脑后,脑子里只剩下了争吵时候的样子,冷血行为令人心寒。
希望大家也都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要仗着情绪上头而做出违法的事情,遗憾终生。
一、女司机需要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女司机明知男子站在车旁边,还故意开车将男子撞倒,反复进行碾压,直至死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受害者轻则受伤重则死亡,还要继续这极端的行为。
如此心狠手辣,丝毫不给对方一丝活下去的可能,其目的就是想让对方命丧当场,而且在大白天的马路上,面对众多路人,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杀人行为,给路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阴影,种种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女司机需要赔偿多少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女司机将男子撞死之后,不仅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也要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死亡赔偿金数额,还有葬礼费的费用,以此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代。
女司机的行为恶劣,做错事也应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只是再多的钱也买不回一条人命,人死而不能复生,令人惋惜至极。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下,还希望大家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不要肆意妄为的做任何事情,对他人进行故意伤害,可以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今日被如此对待的是你或你的家人,你又会怎么办呢?
如果遇到意见不合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再不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相关权益,法律一项公平公正公开,会还大家一个公道的,私下动用武力则会两败俱伤。
人与人之间多一些耐心,有事多商量,千万不要一失足成千古啊!
内容来源于51吃瓜网友投稿 如此狠毒,不执行死刑对不起我国那么多那么健全的法律! 看哪个无良讼棍为她怎么辩护 为什么冷酷的人越来越多?这不值得整个社会反思吗? 女人的行为太残忍,性质太恶劣,实质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反复碾压致男子死亡,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当以故意杀人且性质极其恶劣判决死刑,方能杜绝类似恶性事件的发生! 此女不应在人间! 大伙都在看判决结果是不是一样的 这个人很冷血,感觉还面带笑容在录视频或者拍照呢[屎][屎][屎] 想起了武汉被老师压死的小学生家长跳楼身亡惨剧,想一想与其被别人气死不如自己找个公平是不是更有价值呢?至于其它人的议论就像水稻上山的院士说的一样:我从不考虑别人怎么想[呲牙][呲牙][呲牙] 中国人民没有枪,而杀人凶器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