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性骚扰”事件终于尘埃落定了!法院说不算性骚扰,学校也撤了处分。 9月17号,武汉中院对这起“性骚扰案”进行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明确了肖同学的行为不算性骚扰。紧接着9月20号,武大就发了通报,把给肖同学的记过处分撤了。
这得从2023年10月说起,当时女生杨某媛在图书馆里自习,看到对面肖同学的行为不雅让人很不舒服,当时就拍下了视频并且让他写了道歉信,之后杨某媛就向学校进行了举报。学校辅导员的说法是“没法确定是性骚扰”,杨某媛就不服了,便上网发帖说了自己的遭遇,帖子瞬间就引发了全网的关注。武汉大学校工部就出面,给肖同学进行了记过处罚。
但是肖同学和他的家人并不这么认为。他妈妈说,肖同学从小就有特应性皮皮肤病,由于那天天气实在是太热,腿上湿疹就犯了,才隔着衣服抓挠的,他妈妈拿出了一直以来的就诊病历。并且武汉协和医院的皮肤科医生也能证实,肖同学的皮肤病,一到换季时节湿疹就容易发作。至于那封道歉信,肖同学这边说法是,当时就是想着息事宁人,并不没有承认“性骚扰”。
杨某媛便在 2024年6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说他的行为侮辱人格,并让自己受了精神上的伤害。今年7月25号,一审法院判了,说肖同学在图书馆的动作“很可能是抓痒”,现场的环境是对外开放的环境,并不能达到构成性骚扰的条件,所以就驳回了杨某媛的所有诉求。杨某媛不服一审结果,就又提起了上诉,而这次二审判决依然维持原判。
另外,杨某媛的硕士论文之前也被很多人质疑,武汉大学找来了专家组进行核查,结果显示论文复制比只有1.9%,论文符合规定,没发现抄袭、等等的学术不端问题,最后学校依照规定授予了她硕士学位。
这次武大的通报里,还通报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校工部原部长李某、外院分管本科的副书记刘某、经管院原分管研究生的副书记谢某维,都给了党内警告处分;杨某媛的导师郭某飞,因为没尽到培养责任,被约谈了,还暂停招生资格两年。
事情虽说是结束了,但就像网友说的,这事没真正的赢家——两个年轻人的生活都受了挺大影响。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又能谨慎指控?怎么平衡网络舆论和司法公正?
内容来源于51吃瓜网友投稿 |